第一章学院简介第一条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、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,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...
第一章学院简介
第一条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、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,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。学院位于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所在的观山湖区,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医疗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。学院以培养护理、药学、医学相关技术、卫生办理等大专学历的实用型、技能型人才为主,同时承担护理及医学相关专业的职业培训。学院遵循“质量立校、人才强校、特色兴校、科研优校”的办学理念,秉承“明德至善、业精技高”的校训,坚持以办事为目标、就业为导向、行业为依托,坚持以质量求保存,以特色求开展,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、贵州省高职示范院校、贵州省特色文化学校。
第二条 为标准我院本年分类招生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本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(专科)分类招生工作。
第三条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
学校性质:公办全日制
招生层次:高职(专科);学制三年
学院代码:14083
第四条 学院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
第二章招生方案
第五条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方案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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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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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高中
毕业生方案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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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职
毕业生方案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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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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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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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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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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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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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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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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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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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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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消费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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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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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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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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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药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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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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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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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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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运营与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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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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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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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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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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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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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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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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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质量与宁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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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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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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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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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检验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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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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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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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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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检测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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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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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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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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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营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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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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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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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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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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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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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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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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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卫生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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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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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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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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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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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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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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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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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影像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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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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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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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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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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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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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布
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,成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,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,经教育部学籍、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护理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,并以此具印。
第四章收费标准
第七条 学费、住宿费收取标准
学费标准:各专业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
住宿费:6人间公寓,每生每学年1100元
8人间公寓,每生每学年900元
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
第八条 参加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、往届普通高中生毕业生,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程度考试成绩须8门课程到达C等及以上等第,其中语文、英语、数学、化学必需有一门是B等及以上等第方可报名。
第九条 参加贵州省2023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医学类学校应、往届中职毕业生。
第十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安康情况符合教育部、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规定。
第六章 考试(测试)内容
第十一条 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的考务工作,由学院统筹摆设完成。
第十二条 中职毕业生分类招生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面试(职业技能测试)。
第十三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分类招生:面试(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)。
第十四条 中职毕业学生的考试参考材料为: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《语文》(根底模块)第一、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《语文》(根底版)第一、二册;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《数学》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《数学》(根底模块)第一、二册;英语参考材料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《英语》(根底模块)第一、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《英语》(根底模块)第一、二册。
第十五条 面试不指定教材,考生需对报考专业有必然的理解,具备最根本的职业技能(知识)。
第七章 报名、考试(测试)时间摆设及要求
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
2023年3月8日9∶00至3月14日17∶00
报名方法: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(www.gzszk.com),进入网上报名系统,按系统提示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报名。
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
1.中职毕业生2023年3月25日上午8:30-11:00参加笔试,下午13:00-17:00参加面试。
2.普通高中毕业生2023年3月25日上午8:30-12:00参加面试。
第十八条 考试方法
1.中职毕业生为闭卷联考和面试
2.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面试
第十九条 考试分值计算
1.中职毕业生为语文+数学+英语各100分+面试(职业技能测试)100分,总分400,排序。
2.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程度考试成绩11课程总分占50%+面试成绩50%,排序。
第二十条 准考证领取时间
1.报名考生请照顾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3月23-24日上午9:00至下午16:30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(图书馆后楼二楼)领取准考证,逾期视为放弃。
2.有特长的学生请照顾权威部门颁布的等级证书原件。
第八章 录取说明
第二十一条 专业培养要求
护理类、助产类、医学检验技术类现统一招生,进校后第二学期采集学生志向,第三学期按专业标的目的分班教学。其中护理类有护理(养老标的目的)、护理(涉外标的目的)、护理(社区标的目的)、护理(康复标的目的);助产类有助产、助产(方案生育标的目的);医学检验技术有医学检验技术、医学检验技术(输血标的目的)。
第二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
1.各专业男女不限。
2.身高要求:护理专业、助产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、口齿明晰,无残疾,男生身高不低于1.65米,女生不低于1.58米。
第二十三条 身体及安康情况的要求
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结合会制订并下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相关补充规定。
第二十四条 录取规则
1.投档比例,根据按次志愿投档的批次,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%以内。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。
2.专业志愿录取(专业清):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、体检合格的前提下,录取时各专业无分数级差要求。对于进档考生,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,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如第一专业志愿录不满时,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;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,服从专业调剂者,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,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,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作退档处理。
3.有相应特长的考生,持权威部门颁布的等级证书,在分值相当的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第二十五条 公示及举报
1.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、纪律规定,对招生工作中违背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、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,严格追查责任,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;对违规录取的考生,一经查实,坚决取消入学资格。
举报申述电话:0851-84126983
2.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。
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及贫困生帮助
奖学金及贫困生帮助、助学贷款,按国家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,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。
第二十七条 联络方式
通讯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
邮编:550081
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执行。